计算公式
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:
应交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
以查账征收为例,
季末预缴时:应纳税的所得额=利润总额(在不考虑以前年度亏损等情况下)
年末汇算时:应纳税所得额=税前会计利润+纳税调整增加额-纳税调整减少额(纳税调整的金额即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调整的金额,如业务招待费、职工福利费等)
注: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根据累计金额来计算的。
账务处理
企业应设置“所得税费用”科目来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。
确认时,会计分录为:
借:所得税费用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
期末,将其余额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,会计分录为:
借:本年利润
贷:所得税费用
结转后,“所得税费用”科目期末余额为零。
案例分析
2018年12月31日,计提当月所得税费用30000元,并结转本年利润。其相关会计分录为:
计提时,
借:所得税费用30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30000
结转时,
借:本年利润30000
贷:所得税费用30000